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日前发出《通知》,要求切实发挥一把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组织推动和引领示范作用,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。
《通知》指出,各单位党组(党委)一把手是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,是党员和干部的标杆,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发挥关键作用。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,带头深入学习、带头查找和剖析“四风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、带头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,切实抓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。要对一把手抓活动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,对抓活动措施不力、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、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一把手,及时提醒,指导进行“补课”。要听取一把手抓活动的述职报告,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开展专门检查督导,深入了解一把手抓活动情况,进行面对面重点指导。要实行抽查考评单位一把手工作制度,对单位一把手抓活动情况和活动成效进行排序,对排序靠后、工作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,督促限期整改。要开展一把手就即知即改措施公开承诺活动,督促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,让群众及时看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。要对单位转变作风和一把手带头情况进行专项评议,对测评中反映问题比较集中、群众评价不高的单位,一把手要向省委作出说明,一把手在测评中群众评价不高的,责令重点整改。要认真抓好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,认真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各项准备工作,切实在找准问题、剖析根源,谈心谈话、开展批评,即知即改、建章立制等方面狠下功夫,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、取得实效。